藝術獎項作為藝術生態的一環
自1927年「台灣美術展覽會」開始,台灣藝術獎項的歷史開展至今已有近九十年的歷史。這九十年間,藝術環境更迭,藝術獎項的評審機制也不斷演化,企圖跟上時代的腳步。藝術競賽或獎項的設置可視為藝術生態中重要的一環。除了最表層的意義──培育和篩選菁英之外,更隱含了藝術價值的辯論、專業晉升,以及牽涉到資源配置和商業市場競爭的途徑。
以知名的英國「泰納獎」(The Turner Prize)為例,該獎項設置的宗旨在拔擢當代與前衛藝術家的創作精神,每年固定評選出優秀的藝術家並公開舉辦展覽,其呈現類型包括繪畫、攝影、錄像、裝置、新媒體藝術等多元的媒材。歷時二十年的「泰納獎」,經常以新潮的藝術風格引起廣大的迴響與討論。不僅突顯了英國當代藝術光環和帶動 yBa (young British artists)風潮,同時也讓英國藝術躍登於世界性的藝術評論之中。
「高雄獎」邁入二十周年,亦是見證高雄文化藝術政策的果實。它幾乎成為從事當代藝術的新銳創作者,踏入好似藝術界小叮噹「任意門」的門檻機制。除了實質獎助之外,作為一個老字號招牌,它不僅是對學術和商業體制具有優勢的曝光率,更是接軌市場和國際展演舞台的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