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許多人來說,「行為藝術」常讓他們心中充滿著狐疑或難以置信的驚嘆,有人問:「這也算藝術嗎?」甚至,有人根本還沒察覺到「藝術正在進行中」……。
1950至1960年間於歐美崛起的「行為藝術」,如「瘟疫」般感染了台灣藝術創作者,他們以「身體」發聲,讓「創作」成為一種生命實踐,通過對身體的挑戰與主張,使藝術從靜態的視覺表現,跨越至表演藝術層面,甚至犀利地挑戰著藝術與社會人心之界線,以及所有既定的美學體制,讓藝術前所未有地具煽動性,並涉入了政治、社會、經濟等議題,迅速讓台灣的當代藝術與國際接軌。
諸如洪素珍、謝德慶、李銘盛、張永村、楊金池、石晉華、陳界仁、林其蔚、丁麗萍、湯皇珍、葉子啟、藍貝芝、姚瑞中、劉秋兒、許淑真、高俊宏、廖建忠……等,陸續應用各類媒材、形式、不限場域地讓他們的身體與行為同觀眾溝通,寫下屬於台灣「行為藝術」獨特的一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