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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人話很難嗎?淺評《當代藝術大白話:獻給你我的藝術指南》

2023/03/07 點閱數:62

 

文/ 劉修岑

圖片提供/阿橋社

 

今晚我想來點:當代藝術佐酒精飲料
 

你有進到展場手足無措,分不清什麼是展品嗎??或是看作品時滿頭問號,看完說明牌、展覽論述、創作自述後更加一頭霧水的經驗嗎??作為一位熱愛當代藝術的觀眾,每次去看展覽時都還是需要一點勇氣,不論是自己一個人,還是跟所謂同溫層的朋友一起。最需要破錶勇氣的,莫過於是跟同溫層以外的不熟朋友去,一來是很怕破壞他對藝術原初的「美好」想像,二來是你要跟不熟的朋友分享你所熱愛的這一切時,而他腦中閃過的是「What!這到底是??」就連我自己偶爾也會在看完展覽、作品之後出現「我剛剛到底看了什麼?」的鈍感。所以我總開玩笑地說,酒是最棒的導覽,因為帶著微醺的狀態似乎比較容易跟某些作品接上線、產生共鳴,或更多時候,需要喝點酒壓壓驚,消化一下剛剛經歷的這一切!

 

上述這些當代藝術不適症,Grayson Perry在《當代藝術大白話:獻給你我的藝術指南》為您ㄧㄧ解答。從原文書名Playing to the Gallery就可以看出這本書不無聊,作者從激發大家的好奇心出發,試圖讓越來越有機會認識並接觸到當代藝術的普羅大眾,理解藝術界特有的價值觀與做法,一起探討發現其中的矛盾、不合時宜與可愛的地方。最重要的是,這本書沒有巴結學術菁英的馬屁話,所以讀者們不用擔心書裡出現一大堆艱澀拗口的詞彙。相反地,這本書的翻譯流暢精準,讓我在閱讀時彷彿感受到作者正跟我坐在咖啡廳裡侃侃而談!

 

Grayson Perry作為一位職業藝術家,甚至得過當代藝術界的指標性獎項—透納獎,由他來剖析,更添說服力。而我與大家一樣,一直以來都以觀眾的身份,觀看作品與展覽,接下來將循著作者的思路和大家一起從「觀眾視角」觀察當代藝術與當代藝術「感」的事物,一齊跨越並撥開層層結界,突破當代藝術的重重障礙。



 
 

 

《當代藝術大白話:獻給你我的藝術指南》中文書封

 

是當代藝術還是煞有其事?
 

究竟身為觀眾的我們,要如何區別自己看的是當代藝術,還是一些有「當代藝術感」的事物?作者在〈Beating the bounds〉這一章裡提供8個指標讓大家悠遊於當代藝術海時,可以稍微區分出自己是在真正的海中還是Leandro Erlich的swimming pool裡,包含:1),是否出現在藝術的展廳或環境裡;2)是否是某個事物的無聊版本;3),是不是藝術家做的;4),攝影,照片裡有沒有人在微笑或照片的尺寸是不是很大;5),有沒有限量;6),雅痞與名牌包,是否有看起來像文青或是提著名牌包的貴婦觀眾;7),垃圾桶判斷法,在垃圾桶出現時會不會納悶是誰把藝術品丟進去;8),數位藝術,會不會想要快轉或是往下看。

 

作者提到的這幾個指標都很有意思,他不像在告誡我們某種學院式的準則教條,比較像是當人們面對作品時會有的直覺反應。這也呼應我個人看展覽的經驗,像是每次看到崔廣宇的作品,我總是要很克制地不要噗嗤大笑,因為身旁的觀眾都以一種狀似思考的表情在看這些錄像,但我難道不能捧腹大笑的欣賞當代藝術作品嗎?就像作者提到他觀賞錄像作品的經驗,多半是必須站很久,或是坐在有品味但很不舒服的長椅;又或者是越來越多當代藝術走出美術館的白立方空間,進到車站、公園等公共領域,觀眾依然直挺挺、微微歪著頭,若有所思的觀看,即使氣氛應該是很熱鬧的。我常常跟朋友開玩笑要如何區分自己是在夜店還是參加一個藝術event,就是看身旁的觀眾會不會「跟著音浪一起流動~」,如果不會的話,有很大的機會是參加藝術event。

 

也不可否認,時常看完一些疑似是當代藝術的作品後,心中有種煞有其事感,有點像是作者說的「當有些人做某件事卻一敗塗地,他們便索性稱之為『藝術計畫』」。一場看不懂,無以名狀的活動,成了我在做藝術、我做的是藝術行為的藉口,很藝術等於很無聊...

 

 

 

《 當代藝術大白話》內頁

好藝術?誰說了算?
 

當藝術無限向日常與異常擴張時,如作者所言,藝術逐漸變成鬆垮無比的概念:凡事皆可是藝術,但也不是事事都算得上是藝術。循著作者的思考,我們可以試著區別出什麼可能是藝術之後,想要再進一步探問那什麼是好的當代藝術呢?

 

作者認為藝術的種種定義,一直與形式無關,而是關注品味,甚至是種勢利眼的分級制度。每個人都可以創作,不管大家做什麼都可以稱作藝術,但其中隱藏了某種階級制度,有些藝術硬是比其他藝術更高一等。作者認為好藝術的判斷標準牽涉到經濟價值、人氣指數、藝術史地位、美學高度,而這些條件可能是彼此對立。此外,也包含了由誰來認可、誰來賦予作品的好壞,關係到藝術家、收藏家、學者、畫商、藝評、策展人、媒體、普羅大眾,這些角色匯聚而成的共識。

 

也因為這種「共識」的形塑,常常看到相同的藝術家作品出現在不同展覽場域,或是不同展覽卻都出現形式與主題大同小異的作品,更多的情況是,從島內各種的藝術活動、藝術節、雙年展,其議題的流動、展覽的訴求與主題都很類似。這讓人好奇,究竟是作品為了符合這樣論述風格的展覽所產生,還是這樣的創作形式是當代藝術的主流?正如作者所說,當時他那個年代大家幾乎都流行做一點行為藝術。對照台灣現在的狀況,我會說是需要民眾參與的作品,當然如果還可以很上相的拍點照po上網就更好了!

 

正如作者在書中提到的,藝術圈中沒有太多人有披沙揀金的自信,可以一眼看出誰是好作品。大部份的人仍需仰賴他人評論,甚至是作品說明牌上藝術家的名字,才能做出判斷。似乎好藝術的品味標準僅屬於小圈圈內的共識,而我們看到的作品都是被這個圈圈的權威所認可的品質保證。因此,我反而很喜歡作者在書裡引述英國倫敦國家美術館董事會成員Alan Bennett的這段話:「美術館應該在門口放一個大牌子,上面註明『不喜歡裡面的作品沒關係』。」

 

 

結語:勇於當個戳破國王新衣的觀眾
 

這本書對觀眾的意義在於,它是一本很誠實的書,戳中了許多你我心中一直存在的疑惑,而作者也告訴我們,那個疑惑其實沒有什麼高深的答案。身為觀眾的我們,很常戴上「藝術是崇高的」或是「藝術必然存有什麼意義」的濾鏡去看它,但我們其實可以就像戳破國王新衣的小孩那般勇敢地說:「它沒有什麼意義,但是我喜歡它給我的感覺,這樣就夠了!」正如作者所言,偉大的藝術不會因為我們的戲謔,而失去它美麗的光澤,相反地,還鼓勵我們大放厥詞。

 

作者在這本書中一直不斷提到「自我覺醒、自我意識」,從藝術家的角度來說,不僅要回應心中創作的渴望,還需要顧慮各種外界看法,思辨在藝術界裡作為藝術家的意義,堅持做一名藝術家的態度。那些讓作品經過一次次拋光所得到的光澤,核心就是藝術家嚴肅的創作態度;另一方面,對觀眾而言,這也反應了我們談論喜歡的藝文事物時,其實在意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。因為我們的品味反映出我們是什麼樣的人。因此,我認為我們應該更積極的履行觀眾角色的義務,不斷不斷地看,對各種形式、主題、媒材嘗試保持開放態度,大聲地表現出「我們不要罐頭式的、一昧討好的作品與展覽。我們不只想被取悅,也渴望並且需要被挑戰!」

 

隨著當代藝術不斷將傳統意義上的觀眾/目擊者角色推至極致,觀眾之於當代藝術的意義與重要性仍需被深化。對作品來說,觀眾參與不是該只是行禮如儀或增添可親近性,而身為觀眾的我們也需要更用心的觀看。作者在書的開頭提到藝術包含理性理解與感性的連結,理智上我們或許可以透過方法與理論理解甚至欣賞,但情感和心靈上的連結則需要花上一段時間朝夕相處。不管我們具備怎麼樣的身分,如藝術家、館長、策展人、畫商、藝評家、學者等等,有一個永遠不會改變的身分,那就是「觀眾」。我們必須時時刻刻以觀眾之眼思考,也許會發現,想其實這一切很簡單。

 

劉修岑,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碩士,現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教育展覽組組員,近期嘗試以藝術探索考古、歷史展演新可能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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