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搖滾、大眾樂迷與Music Video

2021/03/12 點閱數:825

文|陳峙維
 

在湯尼‧奧斯勒的創作生涯當中,電視崛起、攝影器材進步、搖滾樂與MV所帶動的躁動氛圍,對其青年時期的創作有相當影響。例如,其作品〈失效C〉便變體自湯尼‧奧斯勒與麥克‧克利(Mike Kelley)在1970年代,手持攜帶式的攝影機,合作收集記錄的錄像與視覺檔案。
MV跳動的影像與音聲,與其透過電視媒體強烈放送、推動消費或吸引觀眾注意力的特質,可以說很大程度與湯尼‧奧斯勒在其創作中反覆討論的大眾媒體與觀看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。同時,湯尼‧奧斯勒也與搖滾樂鬼才大衛‧鮑伊有長期的情誼,並親自為鮑伊製作了一支MV。為了回顧這樣的時代氛圍,本期也將深入討論MV這種特殊媒材的崛起與變化……

1997年,湯尼‧奧斯勒作品與大衛‧鮑伊五十歲生日派對(圖片提供:Tony Oursler)

影像產製與MV誕生

如同各種表演藝術一樣,人類音樂活動始於現場參與「製作」及「觀賞」,科技發展使得音樂活動得以跨越時空,不受限於現場進行。錄音技術的發展儲存了聲音供再次播放,聆賞演出再也不需要親臨現場;攝影則記下了畫面,讓稍縱即逝的事件可以事後再次觀看。聲音與連續畫面的結合更是威力強大,錄製下來的演唱會現場實況,可讓樂迷觀眾隨時享受,這在防疫期間各類演出暫停時更使人有感。然而,科技雖突破限制,帶來便利,卻也改變了音樂活動的「製作」及「觀賞」方式。預錄、預製的音樂演出記錄與終究與現場不同。

例如,五月天在只能面對空氣而沒有觀眾的錄音室裡,與有觀眾咳嗽聲、樂隊成員彈彈錯音的戶外演唱會現場,唱奏方式有何不同?原本的現場演出有無限多的變數,觀眾咳嗽聲、樂手彈錯音,台上台下互動,但錄音室裡要收進什麼聲音與效果,由製作人決定。原本只聽唱片的人,參加演唱會時可以興奮得一直東張西望,想看什麼就看什麼,但若是觀賞線上直播或錄影播出,則是由攝影師、導演,甚至後製剪接人員來決定要看什麼畫面。
某種程度而言,雖然觀賞者可以自由解釋,預先製作再傳播的視聽產品是樂迷觀眾單向接收的音樂演出。就算是演出直播或錄影記錄,呈現的畫面也是經過選擇。本文所要談的MV(即「音樂影片」,譯自Music Video),就是預先製作的視聽產品,原本可以視為一首流行歌曲,或歌手本人的「宣傳片」、「廣告片」,但也因為這種聲音與畫面的「選擇」,MV逐漸成為音樂人塑造形象、講述故事、傳遞訊息,甚至教育觀眾的媒介。接下來本文就從MV的發展歷史開始,談在音樂電視頻道的推波助瀾下,以搖滾樂為例來看,MV如何成為流行音樂的重要作品形式,並帶領樂迷認識個別樂種表現方式。

 

1950-1980:從廣告宣傳到獨立產品

二十世紀初,唱片與電影真正成為有商業收益的娛樂活動之前,1894年曾有以幻燈片來促銷樂譜的原始MV。樂譜出版商發行的歌曲〈The Little Lost Child〉在劇院演出時,同時以幻燈機播放一連串附彩色手繪圖片,描述歌曲故事且附有歌詞,藉此來推銷單曲樂譜。這一手法大受歡迎,直到1930年代末,都還有電影院利用更換膠卷的時間,播放這樣的彩色幻燈片來推銷歌曲。而在真正為歌曲製作,主要在電視上播映的MV出現之前,由於歌舞片、動畫片等類型的電影,原本就有歌唱舞蹈片段,這些直接擷取自電影的片段也可以看作是一種MV。
1956年美國流行歌手東尼‧班奈特(Tony Bennett)拍攝了一段他漫步在倫敦海德公園的影片,配合他1953年灌錄的歌曲〈Stranger In Paradise〉製作成影片,於英美電視節目中播放。雖然此時流行樂壇還沒有Music Video一詞,但他認為這是第一支MV。業界以MV一詞稱呼用作宣傳的音樂影片是1959年以後的事。1958年,人稱大波普(The Big Bopper)的美國創作型搖滾歌手吉爾斯(Jiles Perry Richardson),為自己的暢銷歌曲〈Chantilly Lace〉拍攝了一段影片。隔年接受英國雜誌專訪時,他稱這種影片為Music Video,自此流行樂壇開始使這一詞彙來稱呼專為歌曲製作的影片。
與1950年代以前的電影片段選粹,或零星製作的短片相較,1960年代的打歌宣傳片與1970年代的為電視節目而製作音樂影片,開始有了展現藝人形象、傳達歌曲理念的明確功能。例如,1964年英國的五人合唱團體憂鬱藍調合唱團(The Moody Blues)推出以他們在棚內演唱畫面為主軸的〈Go Now〉單曲MV,包括整團表演、個人唱奏特寫、五人一字排開歌唱的頭肩部畫面等,這些畫面交錯或疊合出現,與1950年代的電視節目完全不同MV不斷在電視上播送,〈Go Now〉大紅並登上英國排行榜冠軍,這一支MV可說是流行歌曲宣傳影片的早期經典範例。
1965年起,披頭四(The Beatles)也開始製作一系列電視宣傳影片,包括當時正紅的新歌〈We Can Work It Out〉,主在美國電視節目上播放,如此一來海外巡演時就不必親赴電視台上節目宣傳。起初這些影片單純只是他們在棚內攝製的對嘴演出片段,後來這些宣傳影片運用更多電影的技法,慢動坐、迴放、燈光效果、特殊運鏡,甚至在後製階段套用色彩濾鏡等。著名團體滾石樂團(The Rolling Stones)自1966年也開始拍攝宣傳影片,除舞台或攝影棚演出畫面,單曲〈We Love You〉MV當中運用了快轉畫面,呈現他們在錄音室錄製單曲的忙碌景象,並穿插諧仿搞笑的法庭審判場景,影射法院審理中牽涉兩位團員的毒品案。這一階段的宣傳片,已經明顯展現演出場景以外的素材。
1970年代,影像攝錄與編輯技術漸成熟,為音樂電視節目而製作的影片開始出現,1974年開播的兩個澳洲全國性音樂電視節目──《Countdown》與《Sounds》,就是這類型節目的先驅,流行娛樂產業也即將出現專業音樂電視頻道。這些不是唱片製作人為宣傳歌曲拍攝,而是為電視節目製作的影片大受歡迎,進而促使唱片公司投入精心製作打歌用的MV,MV逐漸成為行銷歌曲、販售唱片的重要工具。1980年,大衛‧鮑伊(David Bowie)的單曲〈Ashes To Ashes〉斥資25萬英鎊拍攝MV,當時2萬4千英鎊就能在倫敦買到一間公寓,耗費之鉅由此可見。如此花費當年折合約58萬美元,〈Ashes To Ashes〉也因此成為全球流行樂壇第一個花費超過50萬美元拍攝MV的歌曲。
1979年美國成立一個全國性的有線電視頻道Video Concert Hall,每天在幾個不同的時段播出完全沒有主持人的MV,除了播出當時已走紅歌手樂團的暢銷歌曲MV,這個頻道也是新人登場的重要媒體平台。Video Concert Hall頻道是專業MV頻道的先驅,讓MV逐漸發展成音樂產業中,在錄音之外另一項具有獨立藝術價值的產品形式,兩年後1981年開播的MTV(Music Television)頻道更讓眾多唱片公司投入製作專門在該頻道播出的MV。1984年該頻道設立「MTV影帶音樂獎」(MTV Video Music Awards),將MV視為電影、電視般的作品形式,讓流行樂壇中除了有頒給聲音的葛萊美獎之外,還有影片專屬的獎項。

 

圖為2015年由GRAMMY Museum® and Fab Four Exhibits所策展,於LBJ Presidential Library舉辦的巡迴展〈Ladies and Gentlemen...The Beatles!〉(先生女士們……披頭四!),展期為2015年6月13日至2016年1月10日。
展覽展出包括約翰藍儂等照片、巡迴表演的物件以及樂器,以及披頭四的表演影片、MV與受訪影片。
(Photo by Lauren Gerson. 取自LBJ Presidential Library提供之公共網域開放授權圖片:https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lbjlibrarynow/albums/72157654419362661/with/18935189148/)

大眾媒體、搖滾世代與MV語彙

MV的畫面內容包羅萬象,或只拍攝舞台演出與錄音室灌錄唱片的畫面,或用劇情演繹歌詞描繪的故事,或以紀錄片的手法混入新聞與史料,甚至沒有特定主題的非敘事性抽象影片。無論本文開頭所提的攝影師、導演、後製人員怎麼選擇影片素材,MV都提供了觀眾在唱片錄音的聲響,以及唱片封面與內頁的平面圖像之外,另一種具體觀看藝人演出或認識作品意涵的機會,甚至還能進一步指引樂迷該如何欣賞並融入表演。源自歐美的搖滾樂就是個絕佳例證。
從貓王(Elvis Presley)那個年代的搖滾,到後來搖滾樂的分支發展如迷幻、金屬、龐克、另類等各式各樣的樂種名目,其實指稱的不只是音樂上詞曲唱腔、編曲配器的特徵,還包括樂手的妝髮衣著與肢體表現、舞台上的聲光效果與觀眾互動,每一個分支都有獨特之處。
這些特點單靠唱片並無法完全呈現,拜科技之賜,MV正好帶領無法親臨演出現場「觀摩」的觀眾,深度認識聲響之外的舞台要素。就以1956年貓王的著名作品〈Hound Dog〉為例,在歌聲與器樂之外,他在舞台上透過表情外貌、舞蹈動作展現出來的魅力風采,是這首歌曲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。這就是雖然坊間有不少個人或團體演唱的版本,但至今提到〈Hound Dog〉,多數的樂迷馬上就會想到貓王的經典演繹。
〈Hound Dog〉原是非裔美國女性歌手大媽桑頓(Big Mama Thornton)在1953年推出的作品,曾連續七週登上美國Billboard R&B排行榜冠軍。這位R&B女歌手也有宣傳影片,但片中著重的主要是她的唱功與神情,從開頭她走入攝影棚後,幾乎就駐足原地不動,僅上半身跟著節奏、隨著曲調搖擺,或搖頭晃腦。相較於此,在社會上對族裔膚色仍存在偏見的年代,貓王大膽運用部分黑人歌手的誇張肢體動作與唱腔,再透過電視來傳播,讓沒機會一睹現場演出的眾多白人青少年也同受撼動。起先貓王只在飯店的歌廳演唱〈Hound Dog〉,1956年他在全國性電視節目《The Milton Berle Show》演唱後,許多青少年隨即被「圈粉」,並學會如何扮演好搖滾樂迷的角色。
貓王透過電視,將所有原本可能只有黑人小酒館裡才有的R&B歌唱呈現於白人眼前。鏡頭除了帶出貓王與樂隊之外,還有攝影棚裡高聲尖叫,並不時露出滿足表情的現場觀眾,於是電視機前的觀眾學會了有朝一日到了現場,該怎麼盡到粉絲的義務。此外,貓王除了在舞台上模仿黑人歌手的口吻與動作,還自創了一邊玩有腳架的立式麥克風,一邊將手掌指向觀眾的手勢,樂迷就這樣被他征服。〈Hound Dog〉首次登上電視時,超過4,000萬人收看。儘管因為這些肢體動作引起負面評價,甚至遭媒體抨擊粗俗,無端與青少年犯罪連結,但若不是錄影傳播,單靠觀眾數量受限的現場演出,貓王的魅力或許無法強力放送到全美國。
若為電視音樂節目攝製的演出,能讓觀眾一賭歌手動態風采,進而學會聽歌時該怎麼「嗨」,那專為行銷歌曲、販售唱片而製作的MV,則可藉由舞台以外的各種影像組合,帶領樂迷一探歌曲的創作背景、故事情境、議題訴求,甚至歌手的人生態度、政治理念等。在音樂仍是實體銷售為主的時代裡,MV像是為樂迷製作的補充教材,文案企劃、詞曲編配、造型打扮之外,還有任何唱片沒說完的事,都可以透過MV來表達。如此透過動態影像傳送樂手的理念與風采,路人可成為駐足欣賞的觀眾,觀眾會變成用力追隨的粉絲,最後也許會成為鐵粉。
資訊取得管道有限的年代裡,如同其他國家的樂迷,台灣的年輕人也是透過實體唱片搭配MV,認識搖滾巨星,了解他們的唱奏舞蹈、穿著打扮。極端的例子如重金屬、視覺系等音樂類型,音樂聲響必須與動態影像結合,才能完整傳達作品整體。雖然今日閱聽市場一直分眾,MTV頻道與1994年開播的Channel [V],以及其他各種固定頻道的音樂節目,或許早已不是傳播MV的主要通路,但MV仍然是歌手與樂迷迅速有效溝通的媒介。攝錄器材從未停止發展、傳媒通路形式不斷擴張,MV製作門檻降低,無論素人的陽春影片,或大公司的鉅額製作,都能輕易在各種社群網站、影音平台上分享傳播。

所以,現在我們在哪裡?

搖滾樂的樂迷就像摸熟執業縣市的街道巷弄,要報考執業登記證的計程車司機一樣,「運將」除了研讀考古題和地圖,得自己去跑車認路,而樂迷則在用力「聽」之外,還要認真「看」。臺語的「巷仔內」與「行仔內」(hâng-á-lāi)諧音,所以大家常用「巷子裡的人」來指稱專家、內行人。巷子裡的樂迷會透過MV,從外在形塑到內心態度、從作品故事到社會意識,諸多面向來享受樂曲,碰巧路過的觀眾更可藉由MV,慢慢認識歌手或樂團,進一步探索其所屬樂種。
本期專題人物湯尼‧奧斯勒曾為大衛‧鮑伊的2013年單曲〈Where Are We Now?〉(現在我們在哪裡?)創作MV,主場景是一間工作室,兩隻放在體操鞍馬上的人偶,頭部接合著演唱的鮑伊臉龐與一位從頭到尾沒開口的女士──她的真實身分是奧斯勒的妻子、藝術家賈桂琳(Jacqueline Humphries),她之所以出現在這支MV,主要是基於她與鮑伊柏林時期的助理柯琳(Corrine “Coco” Schwab)相貌相似,但後者拒絕入鏡的緣故。後方是個投影幕,幕上播放著1970年代的柏林街頭影像,整部MV主要就在這間工作室與全螢幕的柏林街頭穿插。奧斯勒的影像設計,呈現了鮑伊在1970年代旅居柏林,創作樂迷喻為「柏林三部曲」的三張專輯那段時間,時起時落的蒼白生活回憶,整首歌曲聽來是簡單平和的搖籃曲,卻又像苦澀動人的輓歌。這部MV在鮑伊六十六歲生日時,發佈在他個人網站上,老樂迷、新觀眾各取所需,各自解讀。
幾十年來,流行樂壇裡新作品上市時,MV總會讓巷子裡的樂迷流連忘返,連路過的觀眾也要循聲入內。如在傳播媒體多元的時代裡,內容取得與分享太容易,閱聽大眾願意停留在一則文字評論、一段影音報導的時間越來越短,我們未來還會怎麼聽歌、看歌,就看現在我們在哪裡,還願意在巷子裡待多久。

〈Where Are We Now?〉影片截圖,存取自湯尼‧奧斯勒個人網站:https://tonyoursler.com/putting-video-to-david-bowies-music-a-conversation-with-artist-tony-oursler-by-juan-jose-santos

陳峙維,國立台灣大學音樂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。

本文出自《藝術認證》92期「湯尼.奧斯勒的奇異世界」,2020年6月出版。

【展覽資訊】
黑盒-幻魅於形 : 湯尼·奧斯勒
2021.01.23 - 2021.05.16 高美館 101-103展覽室
週二至週日,上午9:30至下午5:30 (週一、除夕休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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