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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-08-27

高美館111年春季實習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/31

發佈單位:教育暨公共服務部 點閱率:2923
一、本館111年春季實習作業時間如下:
(一)實習日期與時間統一,無法配合者請勿申請:
1、實習日期:自111年1月18日(二)至6月10日(五)。
2、實習時間: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,或週二至週六。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(附件一),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。
(二)申請截止日:110年10月30日前(郵戳為憑),請郵寄或親送至本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,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。
(三)公告錄取結果:110年11月30日前公告於本館網頁,網址:www.kmfa.gov.tw。

二、凡欲參加本館實習者,需具備基本電腦操作技能,並依據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辦理申請登記。申請文件如下:
(一)實習申請書乙份。
(二)就讀學校(含系所)發正式公函予本館或提供推薦函兩封(二項擇一)。
(三)自傳(含實習理由等,格式不拘)。
(四)實習計劃書,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等。

三、本館美術東二路平面停車場為收費停車場,實習期間實習生於此停放汽車需付費,相關付費規定詳本館官網最新消息/高雄市立美術館美術東二路平面停車場收費須知:https://reurl.cc/YWEynL

四、檢附本館111年春季實習生需求表(附件一)、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(含實習申請書如附件二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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